在艺术创作中,线具有无限丰富的表现形式,可以说,有多少件作品,就有多少种线的形态。但是,只要暂时忽略艺术家、艺术作品之间的个性差异,那我们还是可以寻找到一些相对稳定的形式规则。在艺术作品中,它们构成了线的基本属性。
在这里,线条的性质有4个方面的判断:
第一,所有艺术品中的线都是痕迹与存在,是心灵活动载体,正如罗杰·弗莱所言:它们“直接启示艺术家的个性”。
第二,线是呈现物象的最简略、最直观的方式,是物象的载体。在所有类型的再现性绘画中,线都可以起到这样一种作用。有些时候,画面仅仅凭借线条就可以充分传达出再现性内涵。
例如人类早期石刻岩画、地画、洞窟壁画、中国的白描、白画、粉本。西方的线性素描艺术也是如此,荷尔拜因、安格尔等大师的作品就是典型的例子。
范曾 白描作品
第三,线条本身以及线条在画面上的组合运用都带有装饰性。这种特性或隐或显,有时会依随物象,有时又独立于再现性诉求之外。但不管怎样,装饰性是始终存在的。
第四,抽象的、理念中的线同样影响了艺术创作。在画面上,这种线是无形的,但同时又无处不在。在西方艺术中,它表现为透视法则,完全按照纯粹的几何学原理设计画面。在传统中国画中,它指的是“势”,或“气”,呈现出流动的、生生不息的韵味。
抽象线描作品
基于上述四种认知,艺术家创造出了极为丰富的线条形态,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艺术史传统。从我们的视觉经验来看,物体由体积而呈现于空间中,因体积透视关系,自然产生了物体体积边缘的消失现象,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轮廓线。我们说看到了什么形状时,指的就是这个轮廓线。它是一种稳定的、有规则的视觉现象。
由于人类具有共同的视知觉结构,所以在事物形状的体认上不会有任何差异,真正的差异来自于我们的内在心理结构。同样一个苹果,我们描画出来的结果却是千差万别。
苹果 素描
因此,在绘画中出现的线,完全是人类创造的空间境遇中的产物,或者说得更明确一些,是人类心灵活动的产物。沃尔夫林在《美术史的基本原则》的开篇部分即讲述了一个生动的事例:路德维希·里希特和3个朋友外出画风景。他们都决心把自然描绘得毫厘不爽。虽然题材相同,而且每个人都忠实再现了双眼所见,但最终出现的却是4幅全然不同的图画,其差别就如4位画家的个性差异那样明显。
据此,里希特得出结论说,并不存在客观的视觉,对形体和色彩的理解总是因个人气质而异。从表面上看,这个故事似乎只是艺术史中的一个特例,但如果我们把目光投向整个艺术史,就会发现这其实正是艺术史中的常理。天地山川、自然万物本身并无不同,但我们的观察与表现方式却千差万别。艺术史中最迷人的风格问题就来自于此。
西方绘画材料和工具,相对中国画而言要丰富得多,由此反映在线条的表现中的多变性也更大。如钢笔、铅笔、炭笔、色粉笔、毛笔、刷子等不同特性的笔,以及所运用的绘画材料等,都会在画面上十分明显地呈现出材料自身所附带的不同属性和特征。
而画在不同质地的纸张上或在不同质地的布面上的线条,也会呈现出不同的视觉感受。另外,作者在控制工具的力度和速度的同时,也会造成线的粗细浓淡和虚实强弱的不同,由此所产生的不同视觉效果自然千差万别,各有特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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